第1164章 法家?不!人家是帶著劍的規則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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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門就經常將這句話掛在嘴邊:
——“是儒家,維護了華夏五千年大團結。
沒有儒門,華夏早分崩離析了。”
吹的倒是響亮……
但是——
這就是屁話!
陳奇瑜怎麼不明白,統一華夏的始皇帝,用的是法家!
那時候,儒門……
也就是給人吹嗩吶辦喪事的小囉囉。
還一統天下……
儒門統個屁啊!
那是法家!
莫說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了,就連山東六國,也不曾將儒門放在了廟堂之上!
甚至,就連最弱小的衛國,都不曾真正青睞過儒家!
便是儒門的故鄉魯國,也不過是短暫使用孔子罷了。
短短時間之後,至聖先師,就不得不背井離鄉了……
一統天下,解決華夏亂世……
可跟儒門不沾邊!
只不過秦二世而亡,帶來的影響太大了!
一統天下的劉家皇帝,眼見民生凋敝。
於是,劉家初期的皇帝們,只好轉為了老莊之學,推行無為而治。
以恢復民生。
到了武帝時期,國家實力恢復,就轉為再行法家了!
只不過,因為秦朝二世而亡的緣故,漢武帝將法家換了一層皮——
“儒皮法骨!”
明面上是“獨尊儒術”,實際上,儒家就是一個幌子。
給“以免學習了秦朝,導致二世而亡”套了一個免罵外殼罷了。
真正的帝王之學,依舊是法家!
只不過,套了儒生的皮罷了。
儒皮法骨,才是真正的兩漢朝堂法典!
簡單來說,就是臉厚心黑。
帝王之術,從來都不是什麼儒門!
法家,才是真正的帝王顯學。
而法家……
法家簡單來說,就是——有仇報仇!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殺你全家!
呃!
不對!
那是小百姓。
到了國家層次,又是另一種情況了——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奪你三縣!
你敢給我一刀,我就搶你皇宮!
這就是國家層面的“武”!
只不過,兩人鬥毆、互相殘殺,只能叫“武”。
小團體互鬥,那就叫武林“比武”。
而到了國家層面,這就叫“法”了。
這就是為什麼執行法律的人,叫“執法”的原因。
手持武器,施行國家“武力”的人,不叫執法,叫什麼?
何為法?
你敢殺我一民,我就滅你一國!
這就叫法!
這是國家層面的法。
漢武帝定下的國策,就是這麼一個縫合怪。
可從來都不是什麼單純的儒門!
他用的是公羊儒的領袖人物——董仲舒!
至於公羊儒……
那可是最早將法家融入自身的門派。
甚至,可以說是法家披了儒門的皮罷了。
(畢竟,以調停人身份混跡武林,難免被人敲悶棍。
還是儒家好……)
公羊儒有一個三大核心,叫——
“大一統、大居正、大復仇。”
看看——
完全就是法家的那一套!
要知道,法家不就是最早的“武林幫派調停人”麼……
如果說墨家弟子拿著三千清鋒長劍,遊走各國,敲詐弱小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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