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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

揚州衙門,史可法已經坐鎮此地。

然而,此時這位南明江北總督,滿面愁容。

“國之不國啊!”

史可法坐在主位上,手裡端著一杯茶,茶水已經涼了,卻一口都沒喝。

就在前天, 朝廷回覆到了揚州,聲言國庫沒有銀餉,讓他酌情行文地方自籌……

弘光皇帝,更是發來一份措辭嚴厲的口諭。

上諭:

“東南餉額(每年)不滿五百萬,(五個月時間)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

田仰與劉澤清不得全事呼籲!”

田仰是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

史可法總督江北時,田仰擢升兵部尚書,負責駐防淮河的任務。

弘光帝的這份聖旨,是藉著呵斥田仰、劉澤清等人,來數落史可法的。

田仰是地方巡撫,劉澤清是地方軍鎮,兩者都在史可法麾下。

朱由菘的這份聖旨,說的是誰,就可以想象了。

史可法苦笑。

朝臣都是什麼德行,他能不知道嗎?

弘光皇帝給江北四鎮,撥下來的這360萬兩白銀。

還沒出了戶部國庫,就不到200萬了。

等到裝上準備過江的船,怕是連五十萬都剩不到!

——到他手上,只有區區三十幾萬兩。

就這,還是大量以糧食、軍械等實物折算的。

這就是國朝官場慣例!

照例漂沒嘛!

每一級該拿多少,都是有規定的。

朝廷下發的物件是誰,有沒有靠山,南北的出身,是否黨人,是不是大家族,是否是別人的門徒、姻親……

這些背景的不同,拿到的餉銀比例,也是不一樣的。

就這,還因為他是東林大佬,能夠拿到最高規格的十分之一的餉銀。

若是他人,怕是連五十分之一,也難以拿到!

(這就是所謂的東林不貪汙~!

哦~~~人家只漂沒。

漂沒是官場陋規,不是貪汙……

呸!)

就這三十幾萬,史可法還不能全部發下去了。

因為他不貪汙,不拿這個陋規銀,去不能斷了手下的財路。

史可法知道,朝廷下發360萬兩白銀,到了自己手上,只剩的銀、物摺合,約總值36萬的軍資。

真的發到一線士卒的手上,也就只剩下那大約能折銀12萬的物資了。

至於其餘的……

官場陋規爾!

誰敢管誰死!

包括他這個東林大佬史可法!

這是明朝官場現狀,誰來了都不好使!

袁可立夠牛吧?

然而,他不得不下野了!

天啟一朝,他一手扶持的毛文龍部,能夠拿到朝廷軍餉的總數——累計白銀105萬兩,糧食武器等折色93.5萬石。

(折色:為了便於貪汙,明代的折色制度,被逐步設計的很複雜。)

這是天啟年間,東江鎮拿到的糧餉總數!

而朝廷下發了多少呢?

單單天啟七年,東江餉銀,由每年57萬兩,升至百萬兩白銀。

也就是說,朱由校治下,毛文龍能拿到約為三分之一的朝廷下發總數。

當然,這要考慮到袁可立於天啟四年,就被迫離開了。

因此,如果單算袁可立時期,毛文龍能夠拿到餉銀的比例,必然會更高的!

——截止毛文龍被殺時,毛部拿到的餉銀,約佔下發總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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