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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過了兩百年,都還沒有將家業吃完。

(當官究竟有多富,才能積攢出足夠後代硬造兩百多年的錢財啊)

這就是鄭家能夠連通徽商的根本原因!

直到開中法被弄壞後,鹽業成為超高利潤的行業。

鄭氏當代家主鄭景濂,見到有機可乘,這才放棄混吃等死的祖宗基業,在萬曆四年,進入鹽商行業。

開中法被廢,鹽業那是暴利!

不過短短數年,鄭氏就賺的盆滿缽滿。

很快,鄭家單單蓄養的門客,就以千人為單位!

史稱:“食指以千數”!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袁世振整頓鹽務,推行十字綱法。

所謂十字綱法,就是將鹽商編入特殊戶籍,從此,世襲罔替,世代從事鹽商行業!

袁世振為何會這麼做,已經無法考證。

而唯一確信的是——至此,鄭氏當代家主鄭之彥,就此成為“鹽莢祭酒”!

這個名字,到了清朝,叫做“鹽業總商”!

任何一個行業,只要壟斷,必然是潑天的財富!

鄭家身為鹽業領袖,自然家資不菲。

用富可敵國來形容鄭氏,那是高看了“國家”。

國家修了要亡國的園林,人家人手一座!

而這個“鹽莢祭酒”的身份,也是鄭家能夠成為政治掮客的根本原因。

從明至清,鄭氏有個公認的稱號——

“鄭氏世為文盟主”!

啥意思?

文壇領袖算個屁,鄭家世代都是文人盟主!

或者說——金主。

(注:揚州大學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王鑫,鑽研揚州史,為了考證揚州商賈,單單私人筆記,都寫了近七萬字,他出版了近六十萬字的《江蘇地方文化史·揚州卷》。

他的碩士論文《鹽商鄭氏家族文學文化活動研究——以鄭元勳為中心》,詳細探究了鄭氏家族的來龍去脈。

本書中鄭氏家族的資料,以上部分來源於王鑫教授。前文部分來源,已做贅述。)

……

就在中午,史可法邀請當代鄭家家主鄭世勳,想要讓鄭氏出資,以為軍餉。

卻不想,被人拒絕了。

甚至,連鄭家的園子,都沒能進去……

而史可法——卻拿鄭世勳沒有辦法。

他有什麼辦法呢?

人家是文壇真正的大佬!

那是地底下的皇帝!

莫說他史可法不過是一江北督師了,就算朱家皇帝,想要動鄭氏,也要掂量掂量啊!

動人家?

刀子還沒架到人家脖子上,他的腦袋,就先搬家了!

史可法喟然長嘆。

閻爾梅低頭不語。

國事至此,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糧草、軍餉、士民之心,早已全無!

自從史閣老向馬士英妥協,主戰派登上朝堂高位以來,朝廷的稅賦,就全亂了套。

東林諸君拿不到主持朝政的大權……

人家背後的金主,豈能善罷甘休?

索性直接斷了弘光朝堂的稅賦!

對上,他們私吞賦稅。

對下,則廣開雜稅,變本加厲。

甚至,就連專供熬鹽之用的莊窠田——蘆葦田,也開徵賦稅。

更有甚者,甚至預先徵收來年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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