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左懋第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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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最厲害的水師!
這讓東林、復社,頓時如喪考妣。
也讓左懋第大喜。
有了鄭鴻逵作為支援,自己的主張未必不能成行啊!
……
政治鬥爭是最複雜的。
別看馬士英、阮大鋮等人,與史可法不對付。
為了爭權奪利,更是彼此攻擊。
然而,在“和”、“戰”這件大事上,他們卻是一致的選擇了戰!
當然,復社中還是有些有識之士,一樣是選擇了戰的。
只可惜,他們人力單薄,無法抵擋住東林復社的熊熊大火。
議和成了定局……
要知道,馬士英、阮大鋮雖然有鼎立朱由菘之功,然而兩人黨羽稀少。
一個是自戴罪戍邊之身,剛剛復起沒幾年之人;一個是閹黨,在江南這個東林復社大本營,堪稱是步履維艱。
自從東林裡的主戰派史可法,被排擠的離開朝堂,過江總鎮江北之後,馬士英、阮大鋮幾人便越發的孤木難支。
史可法雖然是東林大佬,然則……
前些時日,在“正人”的鼓譟下,江南朝廷斬殺了北京逃過來的一些大臣。
史可法看不慣了,於是說了這麼一番話:
“原籍在北方的大臣,應該讓他們到吏部、兵部聽候錄用。
否則,恐怕會使他們南下回朝之心絕滅。”
又說:
\\\"北京的禍變,凡屬臣子的都有罪愆。
在北方的官吏,如果都應當跟先帝一道去死!
難道在南京的(官員),都不是先帝的大臣?
像我,不才,在南京主管樞機,馬士英沾了國恩,擔任鳳陽總督……
我們都沒有能率領東南的全部優勢兵力,迅速支援北都。
鎮守大臣劉澤清、高傑,因兵力不能支援,倒過來向南方逃跑。
……
如此說來,先應該追究的,是我們這些大臣的罪過!
我們竟然因為擁立陛下(指朱由菘),不僅沒加誅殺,而且一次次得到恩典。
我們南方的大臣如此!
而單單對於在北方的大臣們,卻毫毛不放,一概繩之以法。
豈不是閒散小吏,罪責反比南樞(史可法自己)、鳳督(馬士英)還要重大了嗎?
我以為——應該選擇那罪狀顯著的降官,嚴加懲治,以示指教。
如果大臣未曾接受亂賊的任命,或曾受亂賊刑罰的,可以撇開不加問罪。
那些在北方逃避戰亂,猶豫多時,而後才到朝廷來的,允許他們戴罪入官,討伐敵人。
這些人可以到我領的軍隊裡,酌情錄用。”(以上史可法原話)
平心而論,史可法的這番言論,才是穩定弘光朝堂的利器!
拉攏一切能夠拉攏的勢力,是對敵人最大的削弱。
政治不就是拉一派、中立一派,打一派麼?
然而……
這番話,卻讓自詡“正義之士”的東林、復社等,大譁。
於是,江南無不喝罵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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