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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老老實實跟你們回到警備所嗎?我畢竟是警官出身,以我的身手想要在商圈這種人員密集的場所逃跑,應該不算難吧?”
“呃……是不難,可是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推論,你就是為了讓我們誤以為你是清白的,好讓你徹底脫罪不至於成為通緝犯,因此才留在原地的啊。畢竟你曾經是警官,對警方的一套東西很熟悉。”
果然,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在林宇多次進行主審後,他的反向思維和推理的內容被作為教材,給基層的警備所警官們做過多次培訓。
這些培訓的內容,使基層警官們的審訊水瓶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如今,他正被自己的同僚,用反向思維封堵住了直接脫罪的可能,果然是報應不爽。
“好吧,就算你說的有道理,我留在原地更能讓我徹底洗脫罪名……”
林宇沉吟了一陣,突然想起了一個關鍵的證據:“你們有沒有看過商業街的監控?我當時是剛剛從商業街外圍走到肯德基們口的,根本沒上過商場的樓。”
“看過了,但是由於死者在樓頂上呆了許久,導致很多人圍觀,因此無法從人群中分辨出你的身影。”
林宇有些無奈了,他沒想到自己會這麼倒黴,攤上這麼個案子。
他閉上眼睛思忖了片刻,然後又問道:“你們懷疑我殺人的最主要依據是什麼?是監控室裡的影片?”
主審的警官點了點頭:“是的,影片裡顯示一個身材和衣著和你很相像的人在死者墜樓前離開了樓頂,隨後來到了一樓,消失在了肯德基門口。”
“時間呢?”
“上午十點零六分。”
“這位警官,你認為從樓上跑到樓下,以我的速度大概需要多久?”
“兩到三分鐘。”
“也就是說,我在十點零三到十點零四分的時候應該在樓頂。”
主審的警官沒明白林宇想要證明些什麼,不過還是認同的點了點頭。
“殺死死者,製作延時裝置,並將死者放上裝置,大概需要多久?”
兩名審訊的警官交頭接耳的商量了一陣,隨後由主審回答道:“大概需要半小時左右。”
林宇點了點頭,繼續分析道:“也就是說,我至少要在九點三十三分到九點三十四分出現在樓頂。”
“對,你有不在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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