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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這件事上,他們早就達成了共識。
十分鐘後,審訊室中,林宇和一名陌生的記錄官,坐在審訊席上,看著被銬住的周子聰的父親,問道:
“姓名?”
“周有才。”
“年齡?”
“四十五歲。”
“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抓來嗎?”
“知道,我搶走了別人的孩子,整整十年,被抓是我罪有應得。”
“知道自己罪有應得,為什麼不早來自首?非要等著我們上門去抓你們?現在在這裡裝可憐博同情又有什麼用?”
“周有才抬起頭,看著林宇的方向,眼神裡出現的竟然是如父親般的慈祥神色:
“警官,你和子聰應該一樣大吧?”
“應該比他大一些,我和你嘴中的子聰,也就是陳小風的哥哥一樣大。
“差不了兩歲,你這個年齡肯定沒有身為人父,你不知道做父母的難處。
我們這麼多年不自首,一方面是需要照顧子聰,另一方面我們也存著僥倖心理。
畢竟子聰認為我們才是父母,我們享受這種天倫之樂,因此不忍心讓這份來之不易的快樂消失。”
周有才說得聲淚俱下,坐在林宇身邊的書記官,竟然也隱隱的抽泣起來。
可是,林宇卻無動於衷。
他黑著一張臉,看著盡情揮灑熱淚的周有才,眼神中卻沒有絲毫的同情。
“你以為你這樣我能放過你嗎?”
“警官,我不奢求你放過我,我只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苦衷。”
“苦衷?我明白你的苦衷,誰要去同情陳小風的父母呢?他們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十年!這十年的天倫之樂誰補償給他們?你嗎?”
周有才搖了搖頭:
“陳小峰的父母還有一個孩子,他們不會失去天倫之樂。
可是若我和我的妻子不拐走陳小風,我們就成了失獨家庭,你能明白我們的苦處嗎?你根本不懂!”
“笑話!”林宇被周有才給氣樂了,他絲毫沒有感到對周有才的同情,反而覺得噁心。
“因為自己的孩子死了,所以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就活該給你們一個?你這邏輯可真清晰啊!
清晰的讓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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