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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起了一份檔案,遞給了林宇和鄭有明:
“這是一份京城警備局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你們也是警官,難道不知道這次事故和我們公司無關嗎?”
鄭有明沒有接過報告,他伸出一隻手,將工程部經理的手給按了下去,隨後說道:
“調查報告就不用看了,燃氣爆燃事故發生的時候我就在現場,具體是什麼原因造成的爆燃我很清楚。
我們之所以來找你,是因為發現你們公司有一支施工隊,在事故發生之前曾經申請過事故地點的路面破拆工程。
這一點讓我們覺得很可疑,懷疑造成事故的那枚爆破裝置,就是這支施工隊安裝進去的。
所以我們才來調查瞭解一下情況,詢問一下你們破拆路面的具體原因到底是什麼。”
“原來是這樣啊!破拆道路這件事我知道,我們破路自然不可能是為了安裝爆破裝置……”
“那是什麼原因?能和我們說說嗎?”
工程部的經理再次回到了辦公桌邊,在桌上的一堆檔案裡翻找了一陣,找出了一張表格遞給了鄭有明:
“警官,前天我們接到一個使用者的投訴,說他發現商場附近一處路面有燃氣洩漏的情況發生。
我們的客服人員趕到現場進行了檢測,發現投訴屬實,因此就給我們工程部下了一張單,要求我們迅速組織人員到現場去進行搶修。
我們這才向城市管理部門進行了佔道施工的申請,隨後派出了隊伍前往了現場。”
工程部經理所說的話並無破綻,並且他手中握有實質性的證據,來佐證他所言無誤。
鄭有明皺著眉頭接過她遞過來的那份表格,從頭到尾的看了三遍。
表格上的確清清楚楚的寫著:由於使用者投訴燃氣洩漏,經查屬實,故派出施工隊伍進行搶修。
下面還有各級領導的簽字以及公司的印章,若是在這張表格上造假,則需要買通幾乎整個京城燃氣公司,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正在鄭有明一籌莫展的時候,林宇突然問道:
“經理,你們派出的這個王有志班組,裡面有沒有剛剛入職一個月左右的員工?”
工程部的經理聽到林宇的話以後,回頭拿起了一個資料夾開啟,在一沓檔案裡面翻了翻,隨後找到了另一張表格。
“這是我們公司施工人員登記表,王有志班組裡一共有五人,都是在半年到一年以前入職的,並沒有新員工。”
林宇接過表格,還沒來得及看,就繼續問道:
“你確定嗎?班組更換人員,或者更換臨時人員的時候,會及時上報給你嗎?”
工程部的經理很篤定的點了點頭:“我們公司的管理很嚴格,班組更換人員是大事,這涉及到了保險,資質,工資發放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不能馬虎。”
“可是這個班組長有可能臨時請人幫忙吧,你們能夠百分之百的杜絕這種情況嘛?”
工程部的經理愣住了,他仔細想了想,然後搖了搖頭說道:
“這個恐怕不能,畢竟我們工程部的人手有限,不可能在班組長實施每一次施工的時候都派人到現場去協調,因此人手不足臨時請人的事,也的確時有發生。”
“也就是說,在施工隊到底有哪些人真正參與了施工這件事上,還是有空子可鑽的?”
面對林宇的詰問,工程部的經理依然搖頭道:
“這一點我們考慮過,如果嚴格按我們的制度執行,理論上是沒有空子可鑽的。
不過,我們在每次施工開始以前以及結束以後,都會有班前教育和班後總結會,會議上都會進行點名,並且讓施工人員簽字。
王有志班組在施工之前,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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