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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孩高大威猛十五六歲,一個小孩十三四歲身材瘦削。
一開始那個高大威猛的小孩佔盡優勢,將那瘦削孩子欺負的抱頭痛哭。
但不知怎的,那個痛哭的孩子突然暴起開始拼命,最後那個施虐的威猛孩子愣住了,被打的哇哇亂叫。
那一刻洪承疇領悟了。
任何人面臨絕對的困境都會爆發出遠超他平常的力量。
俗話說的好,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明軍自然也是如此。
他們已經被逼到了絕境,如果再輸就沒有生存下去的可能。
這種時候他們自然是奮力一搏,不惜賠上身家性命。
而清軍則不一樣,天下最富庶的地方如今都在清軍手中。
輪地盤,清軍的地盤也是明軍的數倍。
所以清軍有資本輸,也不怕輸。
更可怕的是,那些鎮守一方的封疆大吏知道朝廷現在正是用人之際,即便戰敗了朝廷也會讓他們戴罪立功。
所以他們在與明軍的戰鬥中是保守的,沒有盡全力的。
其中代表便是胡全才。
胡全才肯定覺得沒有必要為了守武昌搭上身家性命,所以他才會選擇跑路逃命。
如果朝廷像崇禎朝那樣立下先例,失土必斬。
那麼胡全才肯定會奮力戰到最後一刻。
說到底還是順治皇帝太過猶豫軟弱了。
這一點上,崇禎做的還是比順治要好的。
看透了問題的本質,洪承疇自然能夠理解為什麼清軍一直在輸,明軍一直在贏。
要想中止這種勢頭,洪承疇要做的就是快刀斬亂麻,儘可能讓明軍慘敗。
只要有一場慘敗,連勝起來的勢頭便會中斷。
這口氣只要洩掉了再想聚集起來就難如登天。
洪承疇深知指望胡全才這種庸碌之輩是不現實的,是以他勸說鰲拜盡遣主力與他一道來到長沙圍追堵截永曆。
這一仗對明軍來說是決戰,是不能輸的。
但對於清軍來說卻不盡然,即便輸了清軍還有無限種可能,還可以靠著南方強大的財力訓練更多的軍隊來反擊。
所以洪承疇不惜賭上一賭。
賭贏了他便是名垂青史的股肱之臣,賭輸了大不了從頭來過。
對他來說這簡直是穩住不賠。
之所以將伏擊點選擇在麋鹿原,是因為這處地勢較高,清軍可以把明軍團團圍住。
就像一個套在脖子上的繩套,慢慢收緊慢慢勒住。
也許不會令人立即致命,但那種折磨的感覺是洪承疇享受的。
而且在洪承疇看來,這種地勢下明軍要想突圍是很難的,他完全可以靠人命去填,反正他的軍隊人數是明軍的兩倍,即便虧點戰損也無所謂。只要能夠擒殺永曆,付出什麼代價都是值得的。
殺吧,殺吧。
把這裡的明軍全部殺光,讓天下人看看反抗大清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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