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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也許是因為陳群的側臉太過熟悉,當晚陳酒就做了夢。
夢裡都是破碎的以前。
靜謐,很靜謐。
她踩在清晨的霧裡,霧裡是泥土混雜著炊煙的味道。
“死丫頭!賤骨頭!哪裡來的臭逼野雜種,死了最好!天生狗雜碎小畜生……”
李德富坐在小馬紮上,聽魏金霞罵罵咧咧,眉頭也不動一下,只是望著黑乎乎的小屋子,有些擔憂:“不會餓死吧?”
“死就死去!正好讓你那龜兒子拖出去埋了,省得晦氣!”魏金霞沒好氣,一想到家裡多了張嘴,劈柴的力氣都大了幾分,活像砍人腦袋。
“你個狗逼婆娘少放屁!”
“呵。”魏金霞丟開砍柴刀,雙手插腰,“怎麼,覺得是個閨女心裡有念頭了?養大了再給你生個娃子?”
李德富彈彈手指:“也不是不可以。”
“畜牲玩意兒,我告訴你你那二兩肉早沒用了,還生娃子,你生得出娃子還用老孃花錢買?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麼臭德行!”
李德富上去就是一耳光,“你再說!”
“我說怎麼了?!”魏金霞捂著臉,雙目紅彤彤,“要不是你非要買個男娃,能招來禍嘛!老孃過過幾天安生日子,一個男娃不夠還要個女娃,乾脆全都死去!埋樹底下,換兩年好日子我也去死!”
“你他孃的……”
陳酒看得心口直抽。
這對夫妻粗鄙、自私、暴躁,幾乎每天都有不一樣的爭吵甚至拳腳相加,偶爾見了血,又默契地休息兩天,傷好了然後接著吵。
在他們停戰的日子裡,靶子往往是她和李歡。
那些新傷加舊傷,永遠不一樣的捱打理由,幹不完的活,還有吃不飽的肚子,一同組成了她雞飛狗跳的六年。
這六年過得很黑暗,李德富和魏金霞不是合格的養父母,更不是好人,她彷彿身在地獄。所幸還有李歡,地獄裡的日子,他勉強能算唯一的光明。
李歡,那個和她一樣,被買來的弟弟。
*
陳酒第一次見到李歡,並沒有多大的情緒。
那時候她已經快要餓出幻覺,甚至覺得李歡長了一張佛祖的臉,覺得他是要來帶她上西天。
後來證明李歡不是佛祖,渡不了她,但他做了佛祖也做不到的事。
他捧著一雙髒兮兮的小手,遞給了她半個乾硬發澀的冷饅頭。
陳酒僵著,半天沒反應,李歡乾脆直接將饅頭塞進她嘴裡。
“吃。”他簡短地說。
那時陳酒十歲,早就過了被拐賣的黃金年齡,深知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能隨便亂吃這個道理,但舌尖舔到饅頭邊緣,飢腸轆轆的肚子替她做了決定。
很硬,不好吃。
但是是她來到這兒吃的第一頓。
一隻手摸了摸她的臉頰。
陳酒跟被驚到一樣彈起,雙眼盛滿驚惶,仿若林間小鹿。
那隻手很髒,指甲縫裡都是黑,摸過她的臉頰,在她頭髮上停下。
“你叫啥名兒?”他口音濃重。
陳酒張了張嘴,沒有出聲。
李歡:“啥名兒?爹媽沒給你起名?”
陳酒咬了下嘴唇,說:“酒酒。”
李歡搖頭:“九九?那你前頭不是還有八個?對了,你咋不跟爹姓?”
“我跟我爸爸姓的。”陳酒小聲說,“我叫陳酒。”
“咱爹姓李。”
陳酒不說話了。
她被打怕了,也被餓怕了,可她不想屈服。
但她畢竟只是一個十歲小女孩,從小受寵,第一次受這種天大的委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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