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默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卷、邋遢生活第7章 光棍的光,玩命追兇,呂默,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何大壯進了家門,先把鐵鍬把塞在床底下,又去廚房拿來一把菜刀,壓在枕頭下面。四下看了看,發現門口還有幾個空啤酒瓶子,昨晚就是這幾個瓶子,幫了他大忙,否則,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他分別把瓶子裝進櫃子和抽屜裡,關鍵時刻,這些都是應手傢伙。
何大壯把能想到的防禦措施,都手忙腳亂的佈置完畢,然後坐在桌子前,“呼哧、呼哧”喘著粗氣。稍許,他猛地抽了自己一個大嘴巴,自語道:“這不是倒黴催的嗎,主動送上門去,還他媽不打自招了。”
何大壯昨晚集聚內心的恐慌,以為找到了發洩物件,他不管真的假的一頓吹噓,既能有效地震懾到對方,還能減輕自身的精神壓力。結果,他回到家裡,一個人靜下來,突然感覺,壓力絲毫沒有減輕,反倒更害怕了。
像王晟那種背景的人,知道了很多不該知道的事,都被人家滅口了。他一個小記者,不對,是編外記者,也不對,他現在最恰當的稱呼,就是一個無業遊民,人家想滅他,就跟碾死一隻蒼蠅那麼簡單。
何大壯想到這裡,感覺身體一陣陣發冷,他要收拾東西,回父母家去躲避一陣子。
轉念又想,徐燁輕易就找到了他的住處,想找他父母的家也不是問題,與其回去給父母添亂,不如留下來,想辦法躲過這一劫。
既然大話已經吹出去了,何大壯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或許,這也是能保住他性命的最好辦法。
何大壯有一個習慣,他只要走出家門,就必須背上大挎包。這既是他刻意裝扮的文藝範兒,也是他所有身家的集合體,照相機,錄音筆和手機,再加上剛順來的膝上型電腦。何大壯所有算得上值錢的東西,都在這個大挎包裡。
何大壯掏出膝上型電腦,開啟王晟的死亡日記,看到這樣一句話:
這是我二十五年來的第一次,而且,我還愛上她了。
何大壯第一次看見王晟寫的日記,就替王晟的文筆惋惜,認為他有當作家的天賦,把親身經歷敘述的,是那麼的細緻入微,活靈活現。
那天,王晟借酒蓋臉,成功拿下林薇,兩人在賓館住了一宿。他不僅奉獻了自己的c男身,還對林薇產生了濃烈的依賴感。
第二天一大早,王晟仍在睡覺,林薇穿戴整齊,輕輕推醒他說:我要去上班了。
王晟假裝睡眼朦朧的樣子看林薇,他不傻裝傻問道:“你誰呀”
林薇愣了一下,轉身便走。
王晟急忙爬起來抓住她,謊稱自己昨晚喝多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沒想到你一覺醒來,就不認識我了!”林薇很生氣,以為遇見了騙子。
正所謂人在江湖飄,誰能不挨刀。好在刀把子還攥在林薇手裡,她不是輕易就能讓男人佔到便宜的主兒。
林薇甩開王晟就要走,王晟光著身子攔住她的去路說:“對不起,昨晚我真的喝多了。”
王晟在使套路。昨晚他欲擒故縱,輕易就拿下林薇,今兒他早早醒來,就開始琢磨怎樣才能留住林薇。
對於現代人來說,一夜情來的容易,走的更快,而王晟像個貪吃的孩子,一心想要留住林薇,必須要採取手段。
兩個陌生人,從認識到上床還不到四個小時,在一起燃燒激情,消耗了近六個小時的體力。總共認識不到十個小時,王晟這會兒要告訴林薇,他已經愛上她了,林薇會嘲笑他太虛偽,甚至以為他在戲弄她。
所以,王晟做了精心設計:假裝醉酒後,一時衝動佔有了林薇。酒醒過,發覺自己釀成大錯。他做為一個鐵骨錚錚的男人,要敢於承擔責任,於是,將錯就錯,要把林薇娶回家。
王晟說出了心裡話,驚得林薇愣愣地看著他好一會兒,半天才說出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